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
源于幼女网unv1970.com
站长席明霞联系方式:微信wechat:play5598,whatsapp:(670)7852867,facebook:席明霞,Mingxia Xi,Twitter:rose88aa12,Youtube channel 频道:禁播政治,Mingxia Xi,网站:老实在网laoshizai.cn,美的空间网qq00001.com,幼女网unv1970.com,法律网86law.net
我大约4岁的时候,被父母领导朋友家里玩,我很兴奋地在人家家发现了很多好东西,最后我偷了一件最喜欢的也是不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的东西——半截铅笔。我从小抓周的时候就喜欢抓笔。回到家我也忍不住兴奋之情,拥有了这样一件好东西,一定要找人分享,于是我高兴地告诉妈妈,说我偷了这样一件宝贝,妈妈吓了一跳,她瞪大了眼睛,紧张地看着我说“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当时我想,现在我只是偷了一根针一样不引起别人注意的东西,将来我有可能会偷那么贵重的东西?这可能就是偷顺手了,偷习惯了,偷到最后量变引起质变了。我也害怕自己从偷笔开始将来变成一个盗贼。我想:为了将来不成为一个盗贼,从现在开始就要什么都不偷,即使是像一根针那样不值钱的东西也不能拿!我暗自下定决心。
后来我发现在别人包里能发现非常令人惊喜的东西,我非常高兴,因为生活中真是太少高兴的事情了,而被我翻包的人好像也没斥责我,于是家里一来了拿包的女的,我就喜欢去翻,可是在我第二次翻别人包的时候,别人不高兴了,说了我,而妈也说了我。我觉得很不光荣。从此也不愿意再做这样的事了。但是我还是想,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不能拥有这种乐趣?因为翻她们的包就好像看见了另外的一个世界,为什么不能翻翻看看呢?我觉得他们不让我拥有这样的兴趣真是太没意思了。我觉得当我看见一个好东西,她们不愿意送给我,也没有关系,我只是想看看,为什么连看也不让看呢?
幼女网原创空间,版权所有,禁止转载。如果你喜欢本站,请首页、目录页一键分享。
本站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幼女网,专门帮助被性侵幼女
扫描一下二维码关注
如果需要转载请先阅读以下的法律声明
本网站几乎所有作品为本人原创,版权属于本人所有。任何媒体、单位或个人以转载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人作品,即视为同意按以下办法向本人支付报酬:
转载请注明 作者:席明霞 ,联系邮箱98741035@qq.com
1、对法定许可的,依《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的标准向本人支付报酬。
2、对信息网络传播等非法定许可的情形,应保留全文、本人文章出自的网站名称、出处链接及本声明全文,并按1000元/次/篇的标准向本人支付报酬。转载人支付报酬后,即取得本人同意转载的许可。
3、本人的收款帐户为:支付宝 77857408@qq.com (付款前,建议联系本人)
4、需要以其他方式使用本人作品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取得本人书面授权(email,或者纸质授权书)。 作者:席明霞, 链接:我的三个网站的链接(包括一个论坛) 来源: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