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虐待
摘自美国林达.马达拉斯和阿里亚.马达拉斯写的书《写给女孩》2
性虐待的意思是受到他人胁迫获暴利,而做出违反其本身意愿的性行为。所谓的性行为是指从碰触、抚摸、拥抱、爱抚、亲吻或舔噬性器官,到真正的性交等之所有行为。当性虐待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时,成为乱伦。
大部分性虐待的受害者是女孩儿,受到来自父亲、继父、叔父、兄长或其他男性家庭成员的胁迫。有时候男孩也会受到男性亲人的性虐待。而男孩儿或女孩儿受到女性亲人的性虐待的也有,但非常少见。有时候兄弟姐妹之间在发育阶段会玩一会儿性游戏——例如“医生”之类的游戏。这样的行为通常不被认为是乱伦,因为每一位参与者都是出于本身的意愿去从事这种自然而正常的性游戏,没有人受到胁迫。但如果是年长的兄姐逼迫年幼的弟妹去做与性有关的事,就算是乱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