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的虐待儿童劣性
摘自罗斯S.肯普(Ruth S.kempe)C.亨利.肯普(C.Henry Kempe)著 《虐待儿童》
从历史的角度讲,虐待儿童并没有成为困扰社会的问题。当时人们不想要孩子,况且婴儿的死亡率又很高。例如,在19世纪的伦敦,送往育婴堂的私生子中,约80%的婴儿夭折。那些丧尽天良的育婴堂只管收费,接着,便迫不及待地抛弃那些孩子。为了某些利益,有些成人还将孩子卖做奴隶或作为廉价劳力使用。这并不是说做父母的不关心孩子,而是当时流行的价值观支持某些做法。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就是虐待行为。即使是那些很关心孩子的父母也受其影响。杀害婴儿不仅威胁着个体的生存权利,在有些地区还被作为控制人口或抛弃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的一种方法,并被广泛接受。摧残孩子曾是一种远古的习俗,例如,在旧中国,女孩要裹足;在印度某些地方,要将儿童的颅脑变形等。而自石器时代起,切除性器官就被作为一种宗教礼仪。此外,为孩子割包皮,尽管其价值仍然值得怀疑,但这仍然是现代西方医学最常见的手术之一。
为了说明人们对虐待儿童问题逐渐觉醒的过程(这像所有社会问题一样,如妇女受压迫或少数民族的权益问题),必须指出,历史上流行的价值观,会在某段时期被弱化。当然,忽视正在成长的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由来已久,但虐待儿童的状况,直到20世纪后也,仍然没有太大的改观,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顽固地存在着两种观点。首先,孩子被认为是父母的财产,父母有权按照他们认为适当的方式对待孩子,更有甚者,舆论还认为父母有责任这样做。许多世纪以来,严厉对待孩子被认为是合理的,因为普遍的看法是“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方圆”,唯有严格要求方能养成纪律、教子成材、驱除邪恶。在5000年前的萨姆学校,又一位专司鞭子的人,负责惩罚哪怕是犯了一点点过失的男孩。古代哲学家也会毫不留情地杖挞学生。后来,有一段时间,在多数基督教国家,每逢悼婴节,孩子都会受到鞭打,目的是让他们记住希腊时代被屠杀的无辜婴儿。父母、老师、校长都认为,医治“孩子心灵之顽疾”的唯一方法是用棍棒驱赶其劣根性。”